
一、碳中和、碳市场基础知识
2020年9月22日主席在联合国会议上首先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2021年9月22日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中国新气候变化目标主要内容:
• 2030前实现碳达峰
• 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25%
• 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与2005年相比下降65%以上
• 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以上
•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 206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超过80%





中国的碳排放控制政策
1、大政策
•《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
• 国家对外碳减排承诺
• 约束性规划目标与考核制度
• 1+N政策体系
2、政策工具:
• 能效标准
• 节能补贴
• 可再生电力固定电价、竞争性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
• 税收优惠
• 利率优惠
• 碳定价



碳市场覆盖范围之内通过设定排放总量和配额分配,实施直接碳排放控制,碳市场覆盖范围之外通过碳价在常规新产品和服务市场传导带来的碳减排,碳价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和投资的激励作用,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提供动态激励等方式达到减排效果。

二、国际碳市场实践经验




三、我国碳市场建设情况及未来展望
我国碳市场建设的国情
• 排放特点:约50%煤用在了发电供热部门,80%能源相关的碳排放来自发电和工业部门,超过70%电力用在了工业部门,排放总量尚未达峰。
• 经济增长特点:有长期中高速增长的需要
• 能源市场化特点:电、热、天然气、成品油的价格受管制,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能源部门增加的减排成本不能有效地转移到用户
• 碳排放控制制度特点:以强度控制为主

中国碳市场设计的主要原则:
• 把碳市场设计的一般理论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减排承诺、排放结构、市场化条件等国情。
• 统筹近期与长远、效率与公平间的关系,分阶段不断完善;行业间、行业内、区域间的公平与效率。
• 坚持碳市场建设与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
• 统筹全国碳市场与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间的关系,市场化条件不充分,考虑间接排放。
• 统筹全国市场建设与地方试点与国际市场发展的关系,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交流合作,保持设计的灵活性。



“国家行业基准”确定的总体原则,二十四个字:
奖励先进,惩戒落后
循序浙进,先宽后严
目标导向,综合平衡

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表现
• 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制度得到了检验
• 碳市场的履约率超过99%
• 过半数企业参加了交易
• 市场运行平稳,碳价符合预期
全国碳市场发展未来展望
a.近期
• 夯实碳市场运行和监管的法律基础
• 健全数据质量监管体系,增强数据监管能力
• 扩大全国碳市场配额交易行业
• 引入配额有偿分配机制
• 增加交易主体类型,扩大市场参与度
• 重启自愿碳市场
b.中期
• 实现对八大高能耗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全覆盖,管控7500多家企业
• 发电行业应有相当比例的配额采用有偿竞卖方式
• 引入配额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c.远期
• 交易主体多元、交易产品多样、交易价格合理、法律法规健全、监管有力有效的全球样板碳市场